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可持续原材料政策
一、我们的目的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集团”、“中国重汽”或“我们”)制定本可持续原材料政策的宗旨是以可持续和负责任的方式采购用原材料,在整车制造、供应链管理等业务过程中实施对可持续原材料的管理活动。
二、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本集团全体员工及承包商,包括中国重汽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关联公司,以及被指派为或代表中国重汽工作或服务的组织和个人,承包商及其他外部员工。
三、管理理念与依据
本集团高度重视包括冲突矿产在内的高风险关键原材料可能带来的环境与人权风险,严格遵循国内外原材料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参考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UNSDGs)以及本集团的原材料管理战略,建立并持续完善符合国际通行标准的可持续原材料管理体系。
四、管理机制
本集团通过制度化管理,推动原材料采购全流程的可持续化。
4.1.可持续原材料采购原则
4.1.1在采购标准、产品设计和技术创新中系统纳入可持续要求,努力降低原材料使用对环境与社会的负面影响。
4.1.2优先使用获得第三方可持续性认证或来自循环回收的原材料,确保材料符合道德标准,并有效减少废弃物产生。
4.2.供应商管理
4.2.1定期评估并分析关键原材料供应商的环境与人权风险,实施预防与缓解措施,并通过供应商合作提升供应链的透明度与可追溯性,确保关键原材料的负责任开采与使用。
4.3.溯源与风险控制
4.3.1建立原材料溯源机制,避免使用来源于全球或国家重要生物多样性敏感地区的原材料。
4.4.冲突矿产
4.4.1冲突矿产管理
本集团承诺在供应链中排涵盖含冲突矿产(3TG:锡、钽、钨、金)及扩展矿物(钴、锂、镍、云母等)的产品、部件或原材料,确保原材料开采、交易过程不存在人权侵犯、环境破坏或资助武装冲突的情形,禁止采购资金流向武装冲突地区。本集团致力于建立覆盖冶炼厂至终端产品的全链条可追溯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验证的原矿开采坐标、交易记录及劳工权益保障证明,杜绝强迫劳动、生态破坏及商业贿赂行为。
4.4.2 风险识别
本集团在冶炼厂、精炼厂(SOR)及供应商层面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推动技术升级以逐步减少、替代或淘汰高风险原材料,从而缓解或消除源自冲突影响地区及高风险区域的原料风险。
供应商应确保其自身及上游供应商遵守公司冲突矿产政策,应建立基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矿石负责任的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经合组织指南”)的供应链尽职调查体系,并向集团提交责任矿产报告。
供应商需提供产品中3TG及扩展矿物的完整供应链信息,包括:冶炼厂/精炼厂(SOR)名称、矿产来源矿区地理位置、物流路径及中间商清单等。本集团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数据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的核验,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可信。供应商应协同执行集团关于关键材料负责任采购与可追溯性的相关流程,涵盖问卷评估、审核验证等追溯机制。
4.4.3风险应对
若矿物来自经合组织定义的受冲突影响或高风险地区,供应商需立即向公司报告并暂停供应。
供应商应制定高风险矿物替代计划,对未通过审计的冶炼厂或矿产来源,供应商须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或替换,否则终止合作。
4.5行业协同
4.5.1积极参与行业交流与合作,推动共享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提升行业在可持续原材料管理方面的整体水平。
五、结语
本政策由中国重汽董事会批准。各国/各地区法律体系不尽相同,若本政策与当地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不一致,应以更严格的要求和当地法律法规为准。公司将定期审阅本政策,并为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公司发展进行相应内容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