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销售部关于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对将于2013年5月15日进行招标的宣传品:移动电源、扑克牌、广告帽三个招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根据中国重汽企字﹝2010﹞146号文件第6.1条“在要求投标人满足项目所需技术条件、资格的同时,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经营业绩优良”的规定,我公司要求投标单位经营期限必须届满三年。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