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讲、比”技术创新活动立项和验收评审工作的通知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0年1月20日15:18

关于开展“讲、比”技术创新活动立项和验收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重汽“讲、比”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称:“讲、比”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做好2010年“讲理想、比贡献”技术创新活动立项工作的要求,和对2008年度至2009年度完成的“讲、比”技术创新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0年“讲、比”活动立项工作

2010年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人员要继续以促进实施技术领先战略为己任,围绕各单位新产品研发、质量提升、节能减排、工艺改进、技术专利、完善服务等工作重点,更加深入广泛的开展以“讲爱岗敬业理想、比科技创新贡献”为主题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为全面完成集团公司2010年经营目标和全面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0年“讲、比”立项工作,要在各单位党政工领导班子的领导和技术、质量等部门指导、帮助下,由各级科协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技术骨干进行。也可将各级技术、质量等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项目列为“讲、比”项目立项,并确定立项人。“立项”工作有关要求见《“讲、比”管理办法》。立项后由单位科协填写汇总登记表备案(见附件1),并于2010315前抄报集团公司“讲、比”办公室(科协)。

二、20082009年度完成项目的验收评审工作要求

1、此次验收评审的项目,应是2008年度至2009年度内立项、完成并已纳入技术文件,在生产经营中得以应用的项目。

2、根据《“讲、比”管理办法》规定,验收评审工作分为二级单位和集团公司两级进行。一季度为二级单位验收评审阶段,二季度为集团公司评审阶段。

3、申报验收评审,应由项目立项人或项目参与人填写《“讲理想、比贡献”立功竞赛项目登记表》(见附件2,可复制)。填写登记表要认真、全面、准确。并注意以下几点:

①“立项人”只能为1人(原则上应是科协会员或有关学会会员),“参加人员”的排序要按照其在项目中的重要程度、贡献大小依次排定。若重大项目参与人较多,可在排定前3名(含立项人)以后,注明“以下人员并列”;但并列人员最多不能超过7人。

②“项目质量及经济效益”等栏,要有技术(质量)、财务部门和单位行政领导认可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文字要规范清晰,特别是姓名、数字、字母及专业术语等不得草书。

4、各二级单位验收评审结束后,于41前按照“讲、比”办公室下达的评审指导计划(见附件3),择优向集团公司推荐,集团公司将于4月份起评审集团公司级“讲、比”优秀项目100项左右给予表彰,并择优向市级以上推荐。

5、有关验收、评审工作的其他要求规定,见《“讲、比”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053185582264  85582263

 

 

 

 

 

 

OO一月十五日


 

出处:略 作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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