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八年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08年6月2日11:39

公司属各部室、二级公司:

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六部委《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山东省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鲁安发[2008]8号)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实际,决定于6月1日~6月30日,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活动的主题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为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能够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建设“平安重汽”、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姜大明省长4月3日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吸取“4.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拉网式”检查,不留盲区、死角,切实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强化隐患整改,确保在“五个战役”各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长:王浩涛

  员:李国宪  安红军  雷虎印  于玲  刘绪明  郭英伟

        以及各二级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经营计划部安技环保室。联系人:郭英伟  联系电话:(0531)85582085

    二、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和安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组织工作,相应地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围绕此次活动主题和活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不断提高。

    三、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形式多样、声势大、效果好,科学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普及全新的安全文化理念,传播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设,形成“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要利用图文并茂、生动简明的黑板报形式和横幅标语,大力宣传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批评和纠正疏于管理、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事例。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开展。

    四、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教育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原则,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形成学习法规、规程知识,遵章守法的学习高潮,努力提高全体职工防范危险伤害的能力,要使每一个职工对所在工序、工种,都能达到应知应会标准,即“知规定要求、会用操作方法、知危险性、会用防范措施方法”,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集团公司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六.五“世界环境日,举办一期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执法、遵法水平和专业能力。

    五、各单位要加强对用工劳务团体及临时工、实习生、技校生的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签订经济合同、劳动合同,认真落实和履行各自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所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中生产工作,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六、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鲁安办明电[2008]13号《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的通知》,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立足防大汛,完善汛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思想到位、工作到位,做到万无一失。

    七、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继续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活动”,消除不安全隐患。发动每一个职工开展安全检查,查隐患、查死角,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在生产任务重、产量不断提高,人员、设备工作负荷增大的情况下,要加大整治和防范工作力度,加强对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及重点部位的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夏季“四防”工作,有计划地对各类通风降温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通风降温设备、设施安全投入使用运行,同时要做好防暑降温资金、物品的准备工作,以保证夏季安全生产和职工的身体健康。

八、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做好排查、评估、治理工作。要以车间为单位建立安全信息站,随时将职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信息传达到管理部门,做好治理整改工作。要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对及时上报重大隐患并及时排除的职工,要按照《职工奖惩条例》及时的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九、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达标活动的通知(中国重汽综计字[2007]73号)要求,在本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接照各生产单元对照安全标准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再自查——再整改的方法进行,并列表存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考评内容要逐级上报,落实整改。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为契机,建立起安全生产体系的长效机制。

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团公司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双基”工作内容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百日安全大检查情况、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开展情况,检查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和生产现场的安全情况。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确保生产秩序稳定发展。

各二级公司分别于5月30日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报集团公司综合经营计划部安技环保室。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

 


 

出处:略 作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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